iso26000 2010 gb/t36000-2015,GB/T19000—2015/ISO9000:2015
ISO7932-2009和GB/T26427-2010有什么區(qū)別?
GB是我們單位的標準,大多借鑒IEC標準,但很多地方比IEC要含糊,并且版本更新比IEC慢。個人感覺GB就是邯鄲學步,自己沒本事弄自己的標準,就學別人的,完了還不好好學,非得有自己的特色,這個特色也弄得似是而非。有個問題想問問各位,其他單位的標準出臺和推廣是怎么操作的?我以為不能出版基本標準方面的書就完事了,拿到建筑書iso認證公司賣高價,方便了誰?便宜了誰?禍害了誰?
兩個最大的區(qū)別就是它的外觀上面你可以直接看到數(shù)字的標識,其次就是大小的話,第1個稍微大一點。
這兩個系統(tǒng)相比較的話,或者在很多的功能上有了極強的優(yōu)化,而且相對運動速度也比較快。
ISO26000的ISO26000特點?
ISO26000從項目伊始,就因為其富有爭議的主題、廣泛的參與人員、包羅萬象的內容等,具有鮮明的特點:
1、 用社會責任(SR)代替企業(yè)社會責任(CSR),統(tǒng)一概念。社會責任的定義是整個ISO26000中最為重要的定語,而ISO用SR代替CSR,就使得以往只針對企業(yè)的指南擴展到適用于所有類型的組織。ISO秘書長Rob Steele在指南發(fā)布的當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最初社會責任工作組討論的是企業(yè)社會責任,但是各方很快意識到CSR的七項原則不僅適用于私人部門,同樣適用于公共部門,原則確定的七項主題——組織管理、人權、勞工實踐、環(huán)境、公平運營、消費者權益、社區(qū)參與和發(fā)展同樣都適用于公共部門,所以把CSR推廣到SR是順理成章的事情。撇開這些細節(jié),ISO把CSR推廣到SR,使得指南的適用范圍大為擴展,其重要性有了顯著性的提升,這個變化是整個社會責任運動的里程碑,也是ISO自身的里程碑,因為這是ISO第一次突破技術和管理領域,涉足社會領域標準的制定。
2、 適用于所有類型的組織正因為指南用SR代替了CSR,從而使得ISO26000適用于所有類型的組織,包括公有的、私有的,發(fā)達單位的、發(fā)展中單位的和轉型單位的各種組織,但是不包含履行單位職能、行使立法、執(zhí)行和司法權力,為實現(xiàn)公共利益而制定公共政策,或代表單位履行國際義務的單位組織。
3、 不是管理標準,不用于第三方認證咨詢ISO26000的總則中強調,ISO26000只是社會責任“指南”,不是管理體系,不能用于第三方認證咨詢,不能作為規(guī)定和合同而使用,從而和質量管理體系標準(ISO9001)以及環(huán)境管理體系標準(ISO14000)顯著不同。任何提供認證咨詢或者聲明取得認證咨詢都是對ISO26000意圖和目的的誤讀。因為ISO26000并不“要求”組織做什么,所以任何認證咨詢都不能表明遵守了這一標準。
4、 提供了社會責任融入組織的可操作性建議和工具指南的一個重要章節(jié)探討社會責任融入組織的方法,并給出了具體的可操作性的建議,指南的附錄一中也給出了自愿性的倡議和社會責任工具,從而使組織的社會責任意愿轉變?yōu)樾袆?。指南致力于促進組織的可持續(xù)發(fā)展,使組織意識到守法是任何組織的基本職責和社會責任的核心部分,但是鼓勵組織超越遵守法律的基本義務。指南促進了社會責任領域的共識,同時補充其他社會責任相關的工具和先例,而并非取代以前的成果。
5、 前所未有的利益相關方的廣泛參與和獨特的開發(fā)流程社會責任指南制定的5年中,有來自99個單位的400多位專家參與開發(fā),和市場有關的利益相關方被分成六組:單位、產業(yè)界、消費者、勞工(工會)、非單位組織和科技、服務等(SSRO),這六個小組分別組成六個工作組,各組內部形成自己的意見,并在彼此之間相互討論,最終達成統(tǒng)一意見。由此看來,廣泛的利益相關方參與確保了指南的合理性和權威性,是指南最終高票通過的關鍵。同時,ISO26000具有獨特的開發(fā)流程,ISO在技術管理局下直接設立社會責任工作組(ISO/WGSR),工作組主席由來自巴西和瑞典的專家共同擔任,平衡了發(fā)展中單位和發(fā)達單位的關系,工作組成員包括六個利益相關方,并在區(qū)域和性別上保持平衡,各成員國按照利益相關工作組推薦專家,并在國內組成對口的委員會,同時,建立基金支持發(fā)展中單位的參與。這種流程確保了利益相關方的平衡,從而對最終達成單位層面和利益相關方層面的兩層共識起到了重要作用。
6、 發(fā)展中單位的廣泛參與如上所述,在工作組的成員分配上,發(fā)展中單位和發(fā)達單位具有同等地位,工作組的主席由發(fā)展中單位和發(fā)達單位的專家共同擔任,同時,在參與開發(fā)的99個單位中,有69個是發(fā)展中單位。由此可見,發(fā)展中單位確實廣泛參與了ISO26000的制定過程。
7、 和多個組織建立合作關系,推廣了社會責任相關的實踐ISO和聯(lián)合國的國際勞工組織(ILO)、聯(lián)合國全球契約辦公室(UNGCO)、經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OECD)都簽署了諒解備忘錄,同時和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社會責任國際(SAI)等組織建立了廣泛而深入的聯(lián)系,確保這些組織能參與到指南的開發(fā)過程中,從而使得指南不是替換,而是補充和發(fā)展了國際上存在的原則和先例。
8、 差異性原則ISO26000總則中指出,應用指南時,明智的組織應該考慮社會、環(huán)境、法律、文化、政治及組織的多樣性,同時在和國際規(guī)范保持一致的前提下,考慮不同經濟環(huán)境的差異性。差異性也是我國在ISO26000開發(fā)過程極力主張的一個原則,因為每個單位的情況有所不同,同一組織在不同單位和地區(qū)面臨的環(huán)境也不相同,所以確保應用指南時充分考慮單位地區(qū)環(huán)境的差異性,是非常重要的
ISO26000的ISO26000與SA8000的區(qū)別?
ISO26000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縮寫為ISO)制定的編號為26000的社會責任指南標準,,是在ISO9000和ISO14000之后制定的最新標準體系,這是ISO的新領域。SA8000:2008是國際社會責任組織(SAI)發(fā)布的核心標準,是世界上最早的可以據以審核的社會責任標準之一。是根據國際勞工組織公約,世界人權宣言和聯(lián)合國兒童權益公約制定的全球首個道德規(guī)范國際標準,于1997年10月首次發(fā)布。
ISO26000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縮寫為ISO)制定的編號為26000的社會責任指南標準,,是在ISO9000和ISO14000之后制定的最新標準體系,這是ISO的新領域。SA8000:2008是國際社會責任組織(SAI)發(fā)布的核心標準,是世界上最早的可以據以審核的社會責任標準之一。是根據國際勞工組織公約,世界人權宣言和聯(lián)合國兒童權益公約制定的全球首個道德規(guī)范國際標準,于1997年10月首次發(fā)布。
這2個標準的區(qū)別在于:
1、發(fā)起組織不一樣,一個是ISO,一個是SAI;
2、ISO26000國際標準側重于各種組織生產實踐活動中的社會責任問題,主要從社會責任范圍、理解社會責任、社會責任原則、承認社會責任與利益相關者參與、社會責任核心主題指南、社會責任融入組織指南等方面展開描述,統(tǒng)一社會各界對社會責任認識,為組織履行社會責任提供一個可參考的指南性標準,提供一個將社會責任融入組織實踐的指導原則。而SA8000其宗旨是確保供應商所提供的iso三體系認證,皆符合社會責任標準的要求,即SA8000標準要求。它主要關注的是人,而不是iso三體系認證和環(huán)境。
3、ISO26000為企業(yè)或組織自主申請執(zhí)行,而SA8000多為企業(yè)客戶要求執(zhí)行,沒有達到要求可能會禁止出貨或接單。
4、ISO26000不是一個可認證咨詢標準,SA8000是一個可認證咨詢標準。
gb/t19001-2015是什么意思?
一份單位標準:gb/t19001-2015 質量管理體系 需要說明的是:這個標準目前還是征求意見稿,也就是還在征求意見。 目前有效版本是:GB/T 19001-2008 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本標準為有下列需求的組織規(guī)定了質量管理體系要求:a)需要證實其具有穩(wěn)定地提供滿足顧客要求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iso三體系認證的能力;b)通過體系的有效應用,包括體系持續(xù)改進過程的有效應用,以及保證符合顧客要求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旨在增強顧客滿意。本標準規(guī)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適用于各種類型、不同規(guī)模和提供不同iso三體系認證的組織。由于組織及其iso三體系認證的性質導致本標準的任何要求不適用時,可以考慮對其進行刪減。如果進行刪減,應僅限于本標準第7章的要求,并且這樣的刪減不影響組織提供滿足顧客要求和適用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iso三體系認證的能力或責任,否則不能聲稱符合本標準。
t是推薦的意思,要是沒有t就是強制的意思如:gb 19910這個就是強制的意思!
標準編號:gb/t 19001-2008
標準iso認證流程建議: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標準狀態(tài):現(xiàn)行
英文標題: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 - requirements
替代情況:替代gb/t 19001-2000
實施日期:2009-3-1
頒布部門: 單位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內容簡介:本標準為有下列需求的組織規(guī)定了質量管理體系要求:a) 需要證實其具有穩(wěn)定地提供滿足顧客要求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iso三體系認證的能力;b) 通過體系的有效應用,包括體系持續(xù)改進過程的有效應用,以及保證符合顧客要求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旨在增強顧客滿意。本標準規(guī)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適用于各種類型、不同規(guī)模和提供不同iso三體系認證的組織。
hi.baidu/dhhdh2/blog/item/9d4af0e660398422b838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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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單位標準:gb/t19001-2015 質量管理體系需要說明的是:這個標準目前還是征求意見稿,也就是還在征求意見。目前有效版本是:GB/T 19001-2008 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本標準為有下列需求的組織規(guī)定了質量管理體系要求:a)需要證實其具有穩(wěn)定地提供滿足顧客要求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iso三體系認證的能力;b)通過體系的有效應用,包括體系持續(xù)改進過程的有效應用,以及保證符合顧客要求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旨在增強顧客滿意。本標準規(guī)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適用于各種類型、不同規(guī)模和提供不同iso三體系認證的組織。由于組織及其iso三體系認證的性質導致本標準的任何要求不適用時,可以考慮對其進行刪減。如果進行刪減,應僅限于本標準第7章的要求,并且這樣的刪減不影響組織提供滿足顧客要求和適用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iso三體系認證的能力或責任,否則不能聲稱符合本標準。
什么是ISO26000?
就像“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一樣,盡管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社會責任的重要性,但是人們對社會責任的詮釋卻千差萬別。在這種情況下,制定一種國 際認可的標準,以幫助人們形成對社會責任的原則及慣例的共同看法和理解就變得十分必要。 更多瀏覽 中國第一ISO26000網站-中國ISO26000評估與研究所